10月24日,中国法学会网络与数字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暨第四届数字法治大会在湘潭大学举行。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数字法学研究会主办,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湖南省法学会网络法治研究会承办,《数字法治》编辑部提供学术合作。本次年会的主题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我国数字法治新方向”,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和企业的专家学者及研究会会员围绕年会主题展开深入探讨进行发言。

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廖永安教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徐百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简红星,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十三届全国人大监司委委员、湘潭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谢勇等出席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振江出席并讲话。中国法学会网络与数字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主持致辞环节。年会围绕涉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制度方案进行高峰对话。高峰对话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数字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网络与数字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申卫星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院院长、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审、《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姚佳,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张音参加对话。
朱宝丽教授在“数据要素的治理规则”分论坛作题为《从“跑起来”到“跑得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法治保障》的发言。从当前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已进入“跑起来”规模化新阶段,但制度供给仍滞后于实践切入,阐述“不愿跑”“不会跑”“不敢跑”三重困境,明确深层根源在于法理基础悬置、分类治理缺失、激励约束失衡、地方规则碎片化及监督薄弱等结构性矛盾。由此提出法治回应路径,应当推动立法从地方探索上升为行政法规,构建基于风险等级的分类治理框架,出台细化定价指引,健全信息披露与社会监督制度,以实现制度供给与数据流动“同频共振”,从根源上破解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制度瓶颈。

研究生戴学禹参会学习。此次会议不仅有效拓宽了学院研究生的学术边界,更激发了将前沿理论转化为科研创新的实践动力。学院也将以此为新起点,进一步优化高水平学术资源的供给,构建常态化、多维度的学术交流生态,为培育具有卓越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筑牢根基。
▐ 编辑:邱舒彤
▐ 编审:秦丽霞
▐ 审核:常淋林
▐ 终审:朱宝丽